科研处(科研与学风建设网)
首页|组织机构|学风建设|科研制度|科研平台|项目申报|成果申报|成果管理|经费管理|链接下载|智库建设|学术交流|政策信息|信息公告|旧版网站
站内搜索:
 今天是:
当前位置: 首页>>项目申报>>项目申报>>通知申报>>正文
关于遴选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
2025-06-24 16:39     (点击: )

各院部、各部门:

为深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“双减”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根据《关于遴选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》(豫监管函〔2025〕319号)文件要求,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人员构成。专委会是由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,具有非常设学术及政策咨询性质的机构,受我厅委托开展工作,任期为3年。专委会由顾问、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,主要为教育行政、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教科研、中小学、校场馆基地等单位专家。

(二)主要职责。专委会要发挥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咨询、研究、评估、指导等作用,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政策咨询、理论研究、教学实践、学术交流、理念推广等工作,以及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。

(三)整体统筹。遴选工作本着宁缺毋滥、优中选优的原则,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、年龄结构、学校层次、单位性质和地域分布等。

(四)规范建设。建立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,激发专家委员积极性,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
二、遴选条件
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有高度政治责任感。

(二)熟悉教育政策,遵循教育规律,能够准确把握中央“双减”和科学教育文件精神、工作要求和改革任务,热心中小学科学教育事业,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德才兼备、公道正派、廉洁自律。

(三)学术思想端正,专业能力过硬,在科学教育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或有较广泛的影响力;长期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相关教育研究、教学实践或行政管理工作。其中,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具备高级职称或为特级教师;教育研究人员原则上为副教授(副研究员)以上(在科学教育领域获得国家级、省级荣誉称号和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优先考虑);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。

(四)身体健康,具备承担专委会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条件,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(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),有意愿、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。

三、遴选程序

(一)择优推荐

我校重点推荐从事科学教育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教学和教研人员。

(二)审核公示

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遴选工作组,在各地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,按照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审核推荐人员信息,遴选专家委员会拟聘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。

(三)正式聘任

公示期满后,由省教育厅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。

四、材料提交

1.《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2份(本人所在单位/部门意见处需要签署意见并盖章);

2.《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2)1份。

申请人需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11:00前将加盖(所在学院)公章的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一并发送至 smxkyc2012@126.com邮箱,并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。

附件1.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

附件2.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

附件【附件1.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.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.docx已下载
关闭窗口
 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
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